阅读历史 |

第1426章 私底下的包知县和庞县丞(1 / 2)

加入书签

由于这件案子,锦衣卫也插手了,并且双方的验尸可算是都已经告一段落,包知县权衡之下,决定将尸体送至城内的李氏义庄存放。放在县衙后院那味道,只怕县衙上下百多人都吃不消。

而将尸体放在义庄的好处显而易见。

首先,尸臭味在义庄那是正常气味,县衙里的人不用受其扰。

其次,不管锦衣卫最终是否接手此案,尸体的移交和转移,都会更加方便,至少不用穿堂过巷在大街上被群众围观,只需要撤回县衙的人让锦衣卫接手就可以了。

第三,虽说县衙本应是一座县城里最安全的地方,但这二人若真是死于贼人之手,那贼人也就未必不敢闯一闯这县衙了,是以还是将尸体放至义庄比较好。那里本就有村民值守,再多派几名壮班的衙役,至少包知县会更安全一些。

程煜见状,也便当场喊过所有捕快以及白役,将这三十余人尽皆撒了出去,让他们以砂珠巷为中心,四散开区,全城查访有无陌生人出没。

塔城是个偏安一隅的地方,与周边州县来往尚且不多,遑论更远的地方。经常出现在城里的人,要么本就是住在城中的百姓,要么就是家住城外,但经常进城做些小买卖之类,总之,在塔城出现的人,绝大多数,都是本地人氏,极少会有其他州县的人前来塔城的情况,要有,顶多也就是过路人,临时在塔城住宿打尖而已。

很明显,这样的设定,来自于系统的强行设定,在古代,只要是有驿道的地方,再如何偏僻的小城,也绝不可能如同塔城这样,来往的人如此至少。如果真这么少,城里城外的那些客栈馆驿真的就只能喝西北风了,谁又会去做那样的生意呢。

而且,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,一座城市,绝不可能生产出本城人所有需要的物资,绝大部分物资都需要跟其他城市地区进行交换,那么来往的客商行脚者,必然络绎不绝。现代社会还好一些,都是大宗货物来往,像是自己开着辆车进城赶集卖货这种事已经越来越少能看见了。而在明朝,哪怕是一座人口仅有十二万的小县城,吃饭穿衣等等生活物资,都需要与其他州县发生交换,彼此之间的来往是必不可少的,绝对做不到像塔城这样。

程煜心里大致有数,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,也就不去深究,至少这种设定是有利于他接下来查案的。

将手下三十余名捕快和白役都撒了出去,令他们在城内探访,这几天有没有什么陌生面孔出没,自己身边,只留了个苗小乙。

见程煜安排的井井有条,庞县丞微微颔首,心中更是爱惜,心道只可惜这等能让我省心省力之人,断无可能跟着自己去邻县赴任啊,要是包县尊告老之后,能由我直接接任塔城知县一职多好?

不过他也知道这绝无可能,哪怕那位如今官拜礼部尚书的老师为他开口,这事儿也并不好办,少不得会引来同侪嫉妒,从而利用此事弹劾那位尚书大人。

算了,还是等此间事了,调往邻县之前,帮煜之脱了吏藉,他愿意做个富家翁也好,愿意参加县试成为一名生员也罢,都随他就是了——庞县丞默默地想着,程煜早将一切安排妥当,甚至都已经把包知县送上了轿子。

一溜儿小跑回到庞县丞身边,程煜小声道:“县丞,咱们该回衙门了。”

庞县丞恍然惊觉,看了看道:“这里留了人么?”

“壮班班头留了两人在此。”

庞县丞点了点头,的确,此时正是用人之际,快班哪怕是一名白役,也远比皂班和壮班的胥吏强,这种值守的任务,当然是壮班的人来做更加合适。

“义庄那边……”

没等庞县丞说完,程煜就赶忙说道:“放心吧庞县丞,壮班派了四名白役的伙计过去了,每三个时辰换一班。这里四个时辰换班。壮班人多,刚才胡班头还说等回头安排妥当了,把剩下的伙计都借给我上街帮着查访去呢。”

塔城的县衙,三班衙役和其他州县基本相若,皂班人最少,就只有八名衙役,牵强点说,给包知县抬轿子的四名轿夫也算是归皂班管,顶多算是十二人的规模。

遇到有人休沐,干脆连站堂的八个人都凑不齐,还需要其他两个班的人帮忙顶替。

快班就是程煜担任班头的捕快,十二名正职捕快以及三十六名白役,共计四十八人。

壮班就了不得了,由于其职责本就是守卫仓库监狱等重要地方,还需押解过路银饷、人犯之类,人数本就是三班当中最多的,达到了三十余人。可光是县衙的粮仓以及监狱等地方,所需的人手,这三十多人也就是勉强够用,再有点什么事,根本忙不过来。所以,白役的增加也是必不可少的。

白役这种职位,一旦有了第一个,那么每个环节原本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地方,也都开始出现人手不够的情况,于是白役就越来越多,最终,壮班白役的数量很快超过了一百。

现如今,壮班共计三十五名正职衙役,一百二十七名白役,浩浩汤汤一百六十余人,组成了塔城县衙最为强大的一股力量。

加上快班的四十八人以及皂班八人(四名轿夫就算了,都是半拉老头儿除了有把子力气啥也不是),真要是人人都能佩刀,那也是一支小型武装军队了。

不过,显然朝廷是不会允许一个县衙有这么多人佩刀的,所以,皂班八人是没有刀剑这一类开了锋的武器的,只有些棍棒之类。壮班也只有看守粮仓和监狱的那些人手,才允予佩刀。并且,并不是三十五名正职都有佩刀,看守粮仓和监狱,壮班是分为三班倒,每四个时辰换一次班,是以,佩刀的数量也只有当值者的数量。

整个壮班,不过十二把佩刀而已,其余人等,锁链铁尺棍棒之类,不一而足。

只有快班的十二名捕快,是人人佩刀,并且那三十六名白役,也可以在有任务的时候,去库房领用刀剑。

遇到今天这种事,平日里看似无所事事,只是在街上溜达,美其名曰巡街的快班,才真正的让人看到了其作用所在。

如果这两具尸体真是被人所杀,从尸体上的痕迹来看,凶手必是穷凶极恶之徒,仅凭棍棒乃至铁尺,恐怕都很难制服凶徒。

这倒不是说手里拎着佩刀就能捉拿凶手了,衙门的捕快,平日里都是有其训练科目的,像是电视里那种大腹便便脑满肠肥的捕快,不敢说没有,但绝不会是常态。

虽说壮班通常选人都要身高体重力量各项达标,但那些人多数都是庄稼把式,顶多也就是有点儿力量方面的训练,武功招式这些,是几乎不怎么教的。手里拎着刀,乱砍乱劈的,保不齐还能伤到自己的同伴。

可快班的快手们,虽不能说人人都是高手,赤手空拳也未必是壮班任意一人的对手,但如果跟壮班的人各自持刀,胜出的往往就是快班了。

个人技击之术尚在其次,快班的快手们之间,是有相互配合的合击之术的,就像是战场上的军人,他们彼此配合,方阵出击,起到的作用就事半功倍了。

当然,捕快还无法跟军队相比,毕竟军队有着不同兵种之间的配合,而捕快都是单一的刀手。不过,如果不讨论兵种见的配合,而仅仅只是一个快手小队对上一队刀兵,谁胜谁负还真就不太好说了。

程煜将一切安排妥当,带着苗小乙,跟着骑骡子的县丞,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县衙。

庞县丞刚下骡子,包知县的轿子也到了,程煜又赶忙带着苗小乙一左一右将包知县从轿子当中搀了出来。

眼见进了府门,庞县丞接替程煜搀扶着包知县进去,程煜连忙对身旁的苗小乙说:“去,把老孟头给我喊过来。”

苗小乙点点头,抹头便走,程煜叹了口气,喊道:“你跑什么!?”

“啊,我不是去找老孟头么?”苗小乙憨憨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